《艺术评鉴》是艺术类综合性学术期刊,主要刊载具有学术价值的学术文章及原创作品。为执行《中国学术期刊检索与评价规范》,对来稿作以下要求:
1.来稿必须思想健康、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、无政治性错误言论、主题鲜明、立论新颖、论据可靠、结构严谨、文字精练、论述清晰、体例规范、阐论精辟,文字凝练、富有新意、资料真实。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。
2.来稿4000-6000字符为宜,文稿请附200字以内的文章摘要,摘要应客观地反映文章的主要信息,不需评论、解释,不超过200字,关键词不超过5个词。
3.为加强学风建设,维护学术尊严,本刊借助中国知网“社科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”对所有文稿进行检测,遏制学术不端行为。
4.本刊对所有来稿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客观”的审稿原则,实行“三审三校制度。
5.正文标题应简洁、明了,层次不宜过多,一般不超过20字,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名。文末一定要标明作者单位及联系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、QQ等,方便杂志出刊后寄送。如为基金资助项目应加以注明,并提供项目编号。
6.数字用法:执行GB/T15835-1995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,凡公元纪年、年代、年、月、日、时刻、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;夏历、清代及其以前纪年、星期几、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、词组、惯用语、缩略语、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。
7.图表:文中尽量少用图表,必须使用时,应简洁、明了、少占篇幅,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,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,应有简明表题(表上)、图题(图下),表中数字应注明资料来源。
8.注释:是对文章某一选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,其序号为(1)(2)(3)……注释文字与标点应与正文一致,注释置于文尾,参考文献之前。
9.参考文献:是对引文作者、作品、出处、版本等情况的说明。文末依次排列参考文献时,按作者、书刊名或出版社、出版年(期)、起讫页顺序标注。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:普通图书[M],会议论文[C],报纸文章[N],期刊文章[J],学位论文[D],报告[R],标准[S],专利[P],汇编[G],档案[B],古籍[O],参考工具[K]。
10.来稿请首选E-mail,如条件受限,可邮寄,使用A4纸打印。
11.稿件刊登后,当期杂志1--2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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